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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制度怎样面向现代化

1999-07-2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今年6月19日,广州户籍管理新政策正式出台,包括婴儿落户可随父、解决夫妻分居、老人可投靠子女入户、取消城市增容费、缩短蓝印户口转为常住户口的时间等。如何看待这些新政策,几位学者谈了看法。

周光复认为,户籍管理本应只是一种登记了解情况的形式,但在我国户口却成为掌握人们命运的证件,影响了人才的流动和经济建设的发展。广州市在这方面表现出了较大的改革力度。但是,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把握好户籍放开的“度”。这个度,就是一个城市或地区的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发展能力。放开,可以带来活力,但超过限度,就会产生负面影响,甚至冲击一个城市或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。

郑梓桢也认为,广州户籍新政策体现出尊重人、重视社会公平的政策取向。“自由迁徙”是人类流动的理想境界和追求,要达到这种境界,有待于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大幅度增强。在此之前,对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一步到位是不现实的。

蔡禾指出,要从权利与贡献对等这一原则出发,把实现公民的发展与纳税人资格联系起来,即一个人及其子女能否获得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发展权利,不在于他有没有当地户籍,而在于他有没有向当地政府纳税。这样做不仅扩大了当地政府实现公民发展权利的资源供给能力,而且有助于形成与市场经济下国家管理原则相对应的纳税人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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